2005年1月20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一版:精华新闻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永嘉长期受欺患病者获补偿
谷子

  永嘉县瓯北镇的林某,以其上高一的儿子叶某在校期间受到5位同班同学长期欺侮,以致患上精神分裂为由,将5位同学告上了法庭,要求赔偿医疗费等经济损失。1月18日,永嘉法院瓯北法庭成功调处了这起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,叶某的5位同班同学以经济帮助的形式补偿叶某人民币40000元。(谷子)